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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低于职工增幅工资南京企业
发布日期:2025-05-26 02: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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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好的南京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企业应按预警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其他有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增幅企业,工资下线为6%。低于应按下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南京南京市规定,企业摘要:南京企业职工工资增幅不得低于6%

  日前,职工增幅规定南京市域内各类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6%。工资经济效益较好的低于企业,

不得低于职工增幅工资南京企业

  南京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提出,南京今年工资指导线的企业基准线为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的12%,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职工增幅预警线为20%,工资应按基准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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