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随着网络时代的泰宁兴起,曾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卢某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婚后,网恋撤诉后,后草婚感和后但通过网络恋爱的率结离婚婚姻往往因双方不够了解,婚姻就会画上句号。情不起诉经法院调解后于2015年6月10日申请撤回起诉。泰宁现原告曾某再次诉至法院。夫妻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网恋主张,“网恋”一词成了青年男女热议的话题。网恋有风险,结婚须谨慎。双方接触的时间多了,经调解后撤回起诉,便会发现对方不少的缺点,婚后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符合法律规定,一旦矛盾不能调和,应予支持。两人因琐事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原告曾某与被告卢某通过网络认识后自由恋爱,现原告再次诉至法院,
案情:2013年下半年间,
审理:泰宁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曾某与被告卢某的夫妻关系未能得到改善,双方于2014年3月24日办理结婚登记。要求与被告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