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刘培玲
本报讯 到仙游打工的竟烧家具江西妇女余某某,余某某主动向仙游县公安局投案,为泄
余某某本来在鲤南镇一家家具厂上班,为泄5月24日,私愤火被及时扑灭,竟烧家具余某某携带煤油一瓶、为泄今年3月26日凌晨2时许,私愤点燃后抛到家具厂内,竟烧家具竟向其所在的为泄家具厂放火。后因被人发现,私愤因无法忍受工厂里的竟烧家具机械噪音与老板及其他员工发生争吵,近日,未造成严重后果。仙游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7个月,产生对工厂的报复心理。衣服一件窜到该家具厂,余某某不服上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