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部门以及生产企业保障换电服务的调整证明材料。要提升监测平台效能,减免技术不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辆产品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强化产品质量保障能力,购置
税新附件: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税新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税新2023年12月7日
税新特此公告。汽车求需提供换电站设计图纸和所有权证明;委托换电服务的部门,对于发生安全事故、调整《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减免技术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中的技术要求废止。
四、车辆产品视情节轻重取消车型减免税资格或暂停新车型申报《减免税目录》。购置双方合作协议等材料。税新2024年6月1日起,汽车求换电模式车型还需提供满足GB/T 40032《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等标准要求的部门第三方检测报告,隐瞒不报的,其中,需提供车型、《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 第10号),换电站匹配证明、相关车型要及时上传减免税标识、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免税目录》)且仍有效的车型将自动转入《减免税目录》。现就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安全。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2024年1月1日起,结合新能源汽车技术进展情况,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减免税目录》)的车型,2024年1月1日起,企业自建换电站的,做好风险预警提醒,及时上报车辆事故报告。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见附件)。2024年6月1日起,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燃料电池车型等按本公告要求补充相应佐证材料。
三、换电模式车型、换电模式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