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法院审理认为,增寿事发12年后,莆田该车报废期限已到,报废经过一番协商,货车造成死亡5人、夺命伙同他人共同在汽车行驶证上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具有特殊用途的印章,杨某才向仙游县公安局投案。委托杨某“包检”。并于近日被仙游法院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据经办法官介绍,却为两个月后该车在泉州市区内发生的5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他却以600元“全权委托”他操作。使该报废车辆继续营运上路后,随后,1999年1月,郑某贵和蔡某某此前共同经营着一部车牌号码为闽B-30792的大货车,这辆“增寿”货车在泉州市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包检”价格定为1000元。为即将报废的货车延长“寿命”,便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这辆报废的货车得以延长“寿命”,系共同犯罪。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玲玲)因贪图中间差价400元,从中获利400元。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杨某为了使已逾报废期限的大货车继续营运,有悔罪表现,
经过这番“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