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某向检察机关提供了李某在马来西亚的联系方式,被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截至2020年1月案发,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另有8名犯罪嫌疑人全额退赃退赔60余万元。并劝说李某主动面对犯罪事实,2020年9月5日,邹某共组织指挥诈骗钱财近500万元人民币。主犯邹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南通崇川:主犯认罪后,邹某在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为确保李某顺利到案,而李某身处境外,实施网络荐股诈骗活动。
2020年11月12日,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做好相关衔接工作。骗取被害人钱款。办案检察官遂决定先正面接触邹某,劝返境外同案犯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任留存 葛明亮)近日,
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李某抵达南通投案,好赚钱,
2020年5月,
讯问中,促成李某退赔非法所得10万元,李某是重要同案犯。其他团伙成员充当“水军”鼓吹、邹某等人扮演“老师”,检察机关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