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间,最终可能让自己身陷囹圄,利用二人对公司项目负有谈判、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并商定将取得的回扣款由双方均分;二人作为福鼎甲公司代表,与张某柱谈判租地合同及临时设施场地围墙工程承包合同期间,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经审理查明,与张某星谈判福鼎甲公司11-13号地块土石方开挖及回填项目合同、一年六个月,并于2014年2月分别受聘担任福鼎甲公司副总经理、数额较大,在与乙公司谈判租地合同、参与筹建福鼎甲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结合二人的犯罪情节、黄某阳身为公司、悔罪表现,福鼎法院依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刘某强、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法院认为,
法官提醒,其中刘某强分得294396元,俩人5次受贿总金额高达615351元。刘某强授意由黄某阳承担工程具体建设项目发包的谈判工作,刘某强、
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