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横峰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9月29日向横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霞审李佩霞进行了最后陈述,被控被告人李佩霞当庭确认,受贿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庭表
庭审中,被控法院于9月30日立案受理。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择期宣判。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人委托了辩护律师。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庭审最后,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佩霞的刑事责任。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一案。
2024年11月7日,